2013年中秋節,汪冬根和兒子汪金亮爬上了江西省萬載縣縣長陳虹老家對面的房子,拍下了多人去縣長家送禮的視頻和照片。不料,拍完視頻十幾天之後,汪冬根和汪金亮被萬載縣警方帶走。被抓8個月後,萬載縣公安局出具了起訴意見書,將案件移交到檢察院審查起訴。在起訴意見書中,汪金亮和汪冬根均涉嫌“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”。(6月20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在所有這些罪名中,還有一個“破壞政治生態”可謂至關重要。其當初被捕的兩大罪狀之一就是以社會監督的名義,採取非法調查手段獲取相關資料後對相關黨政幹部進行要挾,企圖控制當事黨政幹部,在萬載黨政機關形成了談“汪”色變的恐慌氣氛。其實人們都心知肚明,汪冬根之所以給當地官場造成了恐怖氣氛,以至於“破壞了政治生態”,甚至談“汪”色變,原因只有一個,那就是汪冬根“擅自”監拍了縣長中秋收受禮品的全部過程,並又將其搬上了網絡。
  這樣的後果當然十分嚴重,曾幾何時,就有一些官員因為這樣的視頻而被網絡“秒殺”。汪冬根的監拍視頻雖然沒有秒殺當事“縣長”,卻也給縣長造成了不小的負面影響。沒有汪冬根的監拍,萬載官場不僅會一直風平浪靜,不管送禮還是行賄受賄,大家當然都可以放心行事,而這樣一來,汪冬根的行為必然會給萬載的官場帶來很大的影響。視頻上網,上級一旦較真,輕則警告記過,重則就可能烏紗搬家,此後,萬載的官員誰還敢毫無顧慮地送禮收禮?這樣一種生態被打破,“罪魁禍首”當然就是汪冬根。
  我們不排除汪冬根監拍這段視頻“別有用意”,可能是為了“自保”,也可能是另有所圖。但在視頻監拍後,我們除了看到其正常曝光之外,並沒有看到其哪怕有一點點不斷行為。更況且汪冬根的這種行為不僅沒有觸犯任何法律,更是國家相關部門一直倡導公民積极參与的。站在反腐倡廉維護黨紀國法的角度來看,王冬根不僅沒有任何罪過,反而是相關部門應該大力支持和積極倡導的。但是,汪冬根非但沒有得到這些,反而很快被拘被逮,羅織罪名,以至現在被移交檢察機關,將面臨判刑入獄了。
  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,這一切的操作者都是在冠冕堂皇中,“名正言順”下。最近幾年,我們看到過司法機關辦過的假案錯案,不管怎麼說,在那些冤假錯案中還有一些技術性難題,可能讓人難以判定的。但這案件幾乎是常識,汪冬根所監拍曝光的,不僅是社會醜惡現象,是嚴重的不正之風,更是一種不折不扣的腐敗行為。司法機關完全應該秉公執法,為社會伸張正義。但在這裡的司法部門完全成了某些官員家丁和惡奴,不僅極力充當官員的打手,甚至不惜網絡罪名,打擊報複,連整個官場的腐敗生態都納入到自己的“保護”範疇了。
  這個“破壞政治生態”到底是個神馬罪名?我們的法律上沒有,更不會有。因為這個“生態”不僅被人深惡痛絕,是不能見光的,更是中央一直要求摧毀和鏟除的。如果說汪冬根破壞了這個“生態”,不僅沒有罪,更是功德無量。這裡的官方和司法部門為何對這樣的“政治生態”視如珍寶,並極力維持,這裡面有沒有什麼“難言之隱”呢?
  文/朱少華  (原標題:“破壞政治生態”是個神馬罪名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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